新型专利相关事项:
申请专利之新型,经形式审查认无不予专利之情事者,应予专利,并应将申请专利范围及图式公告之。
申请专利之新型经公告后,任何人得向专利专责机关申请新型专利技术报告。
新型专利权人行使新型专利权时,应提示新型专利技术报告进行警告。
新型专利权人之专利权遭撤销时,就其于撤销前,因行使专利权所致他人之损害,应负赔偿责任。但其系基于新型专利技术报告之内容,且已尽相当之注意者,不在此限。